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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议:最低价中标是貌似善举的恶行?

时间:2019-05-14     编辑:交通信号灯     浏览:0

最近一篇名为《最低价中标是貌似善举的恶行?》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,再让次最低价中标的话题成为热议的焦点。

文章列举了众多实例,表现了当今社会的低买高卖的“不良”心理。

“例如炒股者,甚少有对公司业务和估值感兴趣的,绝大多数交易行为是指着在地板价买、在天空价卖;文玩者,许多戏剧性的案件显示,一些人在地摊上花少量钱财低买,然后怀着侥幸之心,相信所谓鉴定专家天花乱坠的估值;淘宝者,许多消费者对有品质保障的商品的基本价格,其实是有心理估量的,但面对低价诱惑,贪欲促其弱化甚至丧失了理性;从零团费旅游到零钱换豪宅不胜枚举。”在社会个体当中,每个人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侥幸心理。

然而最让人担忧的却是所谓最低价中标机制,所谓最低价中标机制,简单地说,就是在招标投标时,谁的报价最低,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。

其中文章指出,“目前地方政府和国企的招投标中,大量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,这种做法的初衷是为了防范腐败和利益输送。但在苛严问责和无序竞争的背景下,政府和企业倾向于国有企业去投标,避免和外企私企往来,以免说不清道不明。最低价中标变成了楚河汉界壁垒森严的划界,不利于混合所有制,反而使得国有和非国有彼此隔阂。”

有支持者表示,低价中标并没有防止腐败,只是让企业的收益减少,让工程质量下降,让产品开会企业放弃开发高价值产品,只专注于低成本代替产品,随着招标制度改革越来越多企业走向灭亡,而那些贪污腐败者并没有下降,这是一只羊毛出在狗身上,最终驴抗雷的过程。

@网友 恶性低价投标及中标,即害了投标公司也害了用户,对技术的发展非常不利。

@网友 一台16T的起重机售价200万,最低中标后企业付给制造厂家80万做出来。厂家用减料,翻新零部件,使用严重偏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造工艺把起重机做出来。企业用二十万卖通安监局,派几个不懂行的应付验收。剩下的100万你分点, 他分点,吃吃喝喝。心里还挺踏实,责任心都抛脑后了。等哪天出了严重事故,拉几个背黑锅的顶责任。哎呀,钱太好赚了。

@网友 很多时候低价中标会出人命的。可是当官的只顾自己的腰包,根本不管别人的死活。这不叫草菅人命叫什么。建议小编把标题改为低价中标,草菅人命。

@网友 低价中标,又要保证工程质量,必须有完整的监督机制和信用体系

@网友 低价中标的政策,害了各个行业,使低劣质货横行

@网友 很客观,很现实,也很人性,有呼喊,但更多的中无奈

也有网友持反对态度

@网友 最低价中标可起到促进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降本增效,促进各行业技术进步

@网友 似是而非的调调,毫无意义的呻吟!

@网友 低价中标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是不可少的过程,有缺陷才有完善

@网友 有利有弊,针对现状而言,是利大于弊!

对于低价中标,有网友给出理性分析

@网友 最低价中标只能给企业采购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和技术要求,必须加强企业物管部业务员的相关理论知识培训

@网友 低价中标,又要保证工程质量,必须有完整的监督机制和信用体系

@网友 有效最低价是方向,坚决打击无效恶意投标

@网友 最低价中标法是导致采购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主要原因,供应商为了提升中标概率,一味的压低投标价,形成了恶性循环,最终招标方与中标人两败俱伤。应合理的制定综合评标法较为稳妥,共同打造一个良性循环、多赢局面。

@网友 技术评标是可以约束质量的,罚则可以解决违约,最终都去哪了?最低价不是质量差的根源,不尊重技术,不尊重质量,实施中的缺位才是。

@网友 监督体制不完善,受伤害最严重的还是企业本身笔者认为,现在中国的社会环境国目前的法制和社会环境来看,还相对缺乏规范的评估机制和行业公信机制,实行最低价中标法的条件尚未成熟。

不知道您觉得低价中标法,是否合适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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